保定市出台实施意见 要求9月底前各县域组建医疗卫生集团
2022-05-23 09:12:36 来源: 河北日报

日前,保定市出台《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卫生集团改革 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,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卫生集团(以下简称集团)改革,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,力争达到“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、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、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”的目标。按照安排,5月底前,高阳县、顺县、阜县、高碑店市、涞源县、蠡县率先推行集团改革;9月底前,则在全市各县(市、区)全面推开。

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。实行“双主任”制度,由县(市、区)党委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,分管领导任副主任,成员由县(市、区)组织、卫健、编办、财政、人社、医保、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,履行政府办医职能,主要负责集团发展规划、集团院长选聘、运行监管、绩效考核等重大决策。

组建一个医疗卫生集团。县(市、区)将辖区内县级医院(人民医院、中医医院、妇幼保健院)、县级疾控中心、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和村卫生室(社区卫生服务站)进行整合,组建一个医疗卫生集团,实行行政、人事、财务、业务、药械、质控、公卫、科教、信息、绩效考核“十统一”。明确牵头医院,集团内人、财、物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公益质、法人资格、单位质、人员编制、政府投入、职责任务、优惠政策、原有名称不变。集团负责同步推进县乡村一体化工作。

建立监督管理机制。健全完善对集团公益、医疗质量安全、公共卫生、财务运行、统一规划等管理制度,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、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、医保基金使用、基本药物采购品规和金额占比、公卫任务落实等方面监管。

完善考核评价制度。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和细则,加大对集团县域住院率和就诊率、基层诊疗量占比、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、慢病和职业病患者健康改善、基本公卫服务、家庭医生签约等体现公益指标的考核评价力度。(记者寇国莹 通讯员杨雅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