嵊泗“抢船头”渔船开出首例罚单
2022-04-19 16:29:49 来源: 溗泗县人民政府

2022年3月17日,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洋山分局收到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通知。洋山镇有一艘渔船涉嫌存在危险驾驶行为,影响货轮(C H YANG SHAN 3001)正常航行的通告。经查,根据调取航行轨迹图显示,洋山镇渔船驾驶员林某在雾天驾驶渔船从圣姑码头前往薄刀嘴桁地,林某中途横穿商船“C H YANG SHAN 3001”直行航路洋山港主航道,使商船不得不做出减速和转向的避让操作,险些造成商船触礁。

根据《国际海上避碰规则》第九条规定,船舶不应穿越狭水道或航道,如果这种穿越会妨碍只能在这种水道或航道内安全航行的船舶通行。在航行中,林某作为渔业船舶船长应熟练掌握船舶导航设备,并掌握邻近船舶的航向、航速;使用AIS和VHF等设备及时发现商船动态。且雾天应谨慎驾驶,保持安全航速,遵守相关避碰规则,林某发现商船在左后方后时,不但不远离商船反而还向左侧加速穿越,造成紧迫危险局面的产生。所幸,此次穿越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,且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,主动承认错误,消除影响,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。2022年4月12日,县海渔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三条对该“抢船头”渔船开出首例罚单。

洋山深水港处于舟山渔场,辖区航道众多,交通流复杂,通航密度大,鱼汛期间渔船活动频繁,尤其是鳗鱼苗捕捞季节,渔船与商船航路资源矛盾突出。一旦商船、渔船出现疏忽瞭望、避让不协调等问题,极易发生渔商纠纷及商渔船碰撞事故。此次事件暴露出该渔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以及规则意识不强,一旦遇到了紧急情况未能依法依规做出正确的行动,需要加强学习教育。鉴于上述情况,我局将联合海事部门联合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安全警示教育活动。以案为戒,通过近年来周边水域所发生的商渔船碰撞事故典型案例,增强渔民安全意识,切实提高我县渔业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