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好“和事佬”!温州法院马屿法庭组建“平安大姐队”
2022-03-31 18:12:44 来源: 瑞安市人民政府

“清官难断家务事”,作为司法机关,法院该如何通过机制建设,引入“柔性”解纷力量促进家事纠纷化解?近年来,市法院马屿法庭通过组建“平安大姐调解队”(以下简称“大姐队”),构建“理念融合、场所融合、平台融合”新型家事纠纷化解模式,更好地参与基层治理,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。“大姐队”是如何当好“和事佬”的?日前,记者展开了探访。

调动妇女力量

形成“一村一大姐”

走进马屿法庭,“平安大姐”调解室宽敞明亮,落地玻璃大窗、全新办公桌椅、“家和”文化墙,一进入就能感受到温馨氛围。紧靠调解室,设置了“微家人”办公室、亲情室、咨询室,配置按摩椅、亲子玩具、心理咨询沙发、特色绿植、休闲书籍等。这个以白黄暖色为基调的家事专区,是温州法院系统唯一一家温州市级示范“妇女微家”。

马屿法庭历年来家事纠纷数量均居市法院派出法庭之首,加之员额法官紧缺,办案压力巨大。这种情况下,整合社会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势在必行。

考虑到其他法院组建的家事调解员队伍存在一些客观问题,如本职工作较忙,难以全身心投入调解工作中;不区分性别,而离婚案件中女性当事人大多需要情绪发泄,男性调解员难以“以情劝人”;对当地社情不熟、对当事人了解不深,难以查找出纠纷真正产生的根源。因此,马屿法庭考虑调动基层妇联组织力量,挑选辖区村妇女主任组建调解队。2019年4月,马屿法庭挑选辖区热心公益、时间自由、学习主动的12名村妇女主任组建“大姐队”,依托法庭平台与法官指导,大力开展纠纷调解、业务培训、普法宣传等活动,努力推动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。

2020年12月,马屿法庭又增聘14名辖区村妇女主任为“大姐队”成员,并将辖区其他村居未进入“大姐队”的94名村妇女主任聘为“大姐助手”,以1名“大姐”带多名周边村的“大姐助手”形式,组建队伍分支,实行层级管理,总体上形成“一村一大姐”的工作局面。

实际运作中,“大姐队”充分融合女性的柔性、法官的理性、法律的刚性,发挥成员人熟、地熟、社情熟的优势开展家事案件调解、调查、反家暴宣传等工作,成效显著。

婆媳因继承闹纠纷

“大姐队”巧化干戈

2021年7月,阿强(化名)不幸去世,留下一套与再婚妻子阿花(化名)共同按揭的房子。因财产继承问题,阿花与公婆老吴夫妇产生了激烈的冲突。

阿花希望卖掉房子、分割遗产以缓解经济压力,同时,继子由其亲生母亲抚养。双方多次沟通协商都没结果。阿花只好找到村妇女主任陈飞飞寻求帮助。

陈飞飞是“大姐队”成员,她认为此事若打官司只会加剧家庭矛盾,于是引导阿花到镇矛调中心“共享法庭”找庭务主任出面一起调解。

陈飞飞与庭务主任经过与老人的多次沟通,老人道出了心中的顾虑,他们担心遗产分割后,儿子的家就散了,以后可能连孙子都见不着了。

找到纠纷的根源后,庭务主任通过“共享法庭”联系上了时任马屿法庭庭长吴晓初。吴晓初线上指导陈飞飞和庭务主任开展调解工作。

调解中,阿花表示愿意将老人和继子的房屋继承份额转化为款项先行交付,再行处置房产。小吴的生母也表示会常常带孩子去看望两位老人。最终,两位老人解开心结,同意调解,并自愿把继承的份额赠送给孙子。

考虑到两位老人年过七旬,又行动不便,吴晓初便让所有当事人在“共享法庭”中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,确认身份、调解协议内容等,并签署调解协议。

近年来,马屿法庭以家事纠纷化解为支点,不断推动“大姐队”融入社会综治平台,深度参与村域治理。目前,“大姐队”入驻了镇级矛调中心,定点化解矛盾;试点“网格微大姐”、担任“女微网格长”,“巡诊”排摸风险;融合“共享法庭”,延伸调解服务。特别是2021年以来,马屿法庭设置了42家“共享法庭”,其中20个设在“大姐队”队员所在村,并由“大姐队”队员担任庭务主任。“大姐”负责向身边群众宣传“共享法庭”,引导涉纷人员利用“共享法庭”,开展法律咨询、纠纷调解、旁听直播、远程庭审等活动。目前,“大姐队”融合“共享法庭”提供线上咨询36次、指导调解12件、普法宣传5次。

“大姐”也是“法治带头人”

在“大姐队”运行过程中,为了实现队员全参与、运行规范化,市法院发文聘任“大姐队”队员为家事调解员,马屿法庭制定规章制度,规范“大姐队”工作流程,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,开展经验分享会,提升队员工作默契度和调解水平。

自成立至今,“大姐队”已参与家事调解463件(调解成功213件)、家事调查回访148次、村居内纠纷化解112次、和谐家庭类宣传12次。“得益于‘大姐队’的扎实工作,马屿法庭的家事审判工作呈现收案数明显下降、调撤率明显上升的良好态势。”吴晓初说。

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大姐队”模式是法院与妇联工作深度融合的体现,不仅可以真正化解纠纷、缓解法院人少案多矛盾,更能培养一批服务村域治理的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,共同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。